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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三从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9-01-14 17:34    

  白水县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监督,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从严教育。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摆在突出位置,先后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同时,采取“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勇作为、敢担当。

  二是从严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工作机制,重点发掘使用在推动脱贫攻坚、追赶超越、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锐意进取、务实担当、成绩突出的干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有效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从严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持续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离任交接”及“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聚焦“一把手”、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使全县广大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