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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四举措构筑干部监督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7-05-09 10:37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为确保公开透明的行使权力,华州区委组织部从构筑干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紧扣四个“抓手”,发挥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常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经常性地组织领导干部收看廉政建设教育片,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进行党规党纪学习,帮助树立党性观念、强化规矩意识。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注重“早提醒”,做好苗头把控。制定出台《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范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的适用对象、范围、层次等规定要素,主动运用组织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落实“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纪检、审计、信访、计生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廉政建设、组织纪律、经济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监督作用,广大群众可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营造开放的监督环境,利于收集、掌握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形成监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合为。
    实行“严查处”,确保刚性约束。坚持“零容忍”,对违反纪律约束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严肃查处。按照《华州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确保任期无经济问题;遵循“一注重六印证八字标准”推荐选拔干部,严格按制度、程序选人用人,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同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寇晶 雒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