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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委组织部:贯彻“十条铁规” 分解任务抓落实合阳县委组织部:贯彻“十条铁规” 分解任务抓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15 10:58    
  按照省市追赶超越第一季度点评及“三场攻坚战”会议精神要求,县委组织部细化学习“十条铁规”,认领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十条铁规意见和要求。
  干部责任担当体现“首”。按照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至少拿出70%精力、村两委主要干部至少拿出80%精力抓扶贫的工作要求,明确“镇村主要干部、投入主要精力、承担主体责任、落实主要任务”的原则,强化扶贫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干部任用配备突出“硬”。在干部任用配备上,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坚持“选硬人、用硬人、派硬人”的原则,制定《后备干部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和扶贫一线挂职意见》,抽调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后备干部组建战时超强攻坚战队,选派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和镇村脱贫攻坚一线,利用三年时间挂职锻炼一遍,为脱贫攻坚充实坚强的人才力量。
  干部综合素质必须“高”。按照“选准、育强、管好、用活”的思路,着力加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立以党组织书记为龙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骨干,党员、村级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为基础,村民为主体的精准脱贫工作的攻坚力量,每季度开办一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班”,促使各级党政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等脱贫一线人员,准确把握脱贫政策、明确目标要求、提升镇村干部能力素质。
  干部考核奖惩强调“严”。将村级干部报酬与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挂钩,制定《村干部报酬和脱贫攻坚成效挂钩考核管理办法》,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村干部,全额发放并加发一定比例的绩效补贴,对确定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第四季度绩效补贴不予发放;对不安心、不作为、不尽责的驻村工作队员及时退回,重新选派,凡被召回撤换的三年内不得提拔,是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镇村两级负责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实施驻村考勤;突出抓好“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工作,实行“第一书记晾晒月成绩单”制度,及时掌握“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扶贫(驻村)工作深入开展。(李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