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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四个明确”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发布时间:2018-07-11 19:26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增强监督合力。近期,白水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通过明确四方面内容,不断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准确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鉴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和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为目标,通过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前移监督关口,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格局,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卫计局、县信访局等15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能是传达学习中、省、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执纪执法和履行职责中涉干问题的查处情况,协调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干部监督方面有关工作,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等。

  三是明确工作方式。每月定期报送信息,明确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每月5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报送本单位上一个月的干部监督信息,当月内没有干部问题性信息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问题较大、性质严重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及时通报的,实行一事一报,一案一报制度。同时,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采取全体会议、碰头会、办公室成员会和传阅文件、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干部监督信息进行汇总,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监督问责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尤其在推荐和选拔任用干部时,对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中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一律暂缓,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