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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严格干部调配程序把好 “入口”关

    发布时间:2014-03-28 16:14    

  近年来,白水县认真落实中央“从严治吏”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进人用人的监督管理,以省市有关文件为“指针”,规范机关进人程序,从机制上严把机关干部“进人关”。

  一方面是认真核编,统筹计划。根据党群口缺编情况,组织部要求,每年年初由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单位性质、现有编制及人数、空缺编制及人数、申请进人人数及岗位、进人方式(招录或调入)为内容的年度用人计划,经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填写、编制部门审核《白水县党群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进人申请表》,对拟招录人员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统一招录,对全县范围内需调剂解决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另一方面是通盘考虑,慎重调配。县内机关干部之间的流动,坚持在全县范围从超编单位调剂,遵循统筹管理、严格编制管理、选调与考调相结合、顺向流动、集体审定的“五项原则”。严格县内调动、调出县外、调入县内、借调四个程序。用人单位报告进人计划和编办审核缺编情况后,用人单位对拟调入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政治面貌、干部身份、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组织部,组织部调审干部档案政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把关,部务会集中研究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石晓梅 邓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