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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四项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3-10-30 16:24    

  一是建立初始提名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行“缺位双推”和“二轮推荐”制度,把好干部选任的第一关。对民主推荐得票在半数以上的,原则上优先提名,将推荐结果扩大到县委全委会成员。在换届考察期间,全县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大会,占应参会人数的98.5%,个别谈话占应谈话人数的88.2%,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初始提名人选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是完善干部考察机制。推行考察预告、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等制度,对每名考察对象,在规定范围内提前张贴或逐人发放考察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在换届考察中,细化乡镇班子考察内容,共分为5大项20个条目,进行分项考察评议,既方便广大群众评判比较,又避免了项目繁琐,难操作。

  三是健全用人决策机制。实行任职资格审查责任追究,由组织、纪检、审计、信访、计生和公安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先后有2名干部因计划生育问题被取消任用资格。建立完善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干部选拔任用“三级票决制”。去年以来,先后对拟提拔任用的152名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对41名干部实行试用期,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是推行阳光公选机制。先后3次公选了尧山中学校长、3名乡镇长和10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在省级重点中学尧山中学校长职位公开选拔面试环节,我们特意从湖北黄冈邀请9名高中校级领导担任考官。去年,又拿出10个正副科级领导职务进行公开选拔,笔试试题赴中组部指定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试题库采集,邀请全体县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及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郭卓平 樊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