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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四项措施”培养大学生“村官”

    发布时间:2012-07-05 12:50    

  蒲城县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全方位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培养,促进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与大学生村官“3+1”结对联系制度,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帮扶,帮助其尽快进入角色。村“两委”对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是加强实践锻炼。积极为他们搭建平台,在主抓或参与新农村建设、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能力强、成绩显著、具备条件的,逐步让其担任“实职”。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平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电话调查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管理。年末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和3年期满后解聘、续聘的依据。
  四是注重关怀服务。妥善解决大学生村官食宿问题,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选聘当年每人发放2000元安置费,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商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几年来,蒲城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已有1人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多名大学生“村官”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等形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