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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从严管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

    发布时间:2015-07-24 11:35    

  一是合理设置岗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发挥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设置“中心工作助理员、改革发展调研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理论政策宣讲员、文明创建督查员”六种岗位,组织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结合身体条件、特点专长和所在单位工作需要认领具体岗位,为他们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建立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信息库,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其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结合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特点专长、健康状况和作用发挥情况,抽调他们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今年从县农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选派12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升级晋档”较差类村担任“第一书记”。

  三是严格管理考核。重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和主要领导定期谈心谈话制,经常沟通交流。落实好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使他们自觉接受单位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保持良好的进取精神,发挥积极作用。年终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干群公认、发挥作用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宁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