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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24 16:01    

  7月17日,渭南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阵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做好新形势下渭南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在老同志中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推进渭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离退休干部各项权益;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部署考核,实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全覆盖。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党费下拨比例。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个一”活动,开展“标杆支部”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各项政策,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落实困难帮扶资金,加大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实施意见》强调,要推进离退休干部阵地建设,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创造条件,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也要探索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各级考核委员会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面实行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各级老干部门要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更好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按照“一县一亮点、地地有特色、全市花满园”的老同志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格局要求,充分发挥“六大平台”作用,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渭南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