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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对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发布时间:2015-05-07 16:05    

  为了进一步提高目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以往考核工作实际,临渭区对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一是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在坚持月通报、季讲评的基础上,今年拟新增重点工作单项观摩、市考指标季度报告、主要工作专项督查等措施,以增强对指标完成过程的及时有效掌控。

  二是完善考核计分办法。将平时考核、社会评价的占分比例从20%提高到30%。适当提高各级别奖励加分标准。规范优秀等次评选条件。调整双管单位考核计分办法。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在干部使用上的分量,增加优秀等次单位的公务员优秀名额比例,加大对优秀等次的物质奖励力度,对被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实行责任追究。(邓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