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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四个坚持”促进考核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6-26 09:30    

  为了将考核工作抓在平时,确保市考县指标、县考指标的顺利推进,潼关“四个坚持”促进考核工作常态化。

  一是坚持月、季、半年通报制度。今年,县考核办对镇继续实行月、季、半年通报制度,在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信访工作等七项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市考县年度考核指标和县上的重点工作适时进行调整,增加通报指标。

  二是坚持月分析、季汇总制度。每月,县考核办与统计局、经济发展局一起,从各自层面对上月的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就薄弱环节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预警,并同时报送分管的县级领导;承担市考县指标的部门(单位)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县考核办报送所承担指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后一阶段工作设想,县考核办梳理汇总后印发给相关部门(单位)和包抓的县级领导。

  三是坚持提醒、预警制度。对于月季通报指标排名全市后三位、季讲评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责任部门下发预警函,对于月季通报、季度讲评指标位次下滑幅度较大的责任部门下发提醒函;对重点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入库情况、固定资产投资上报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对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以提醒函的形式告知包抓项目的县级领导。

  四是坚持多形式的督查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经济发展局开展联合督查;根据县上阶段性工作,有针对性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市上月通报指标中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园区发展等指标,坚持跟踪督查问效;对季讲评中的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作,更是提前介入,分析形势,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力求月季通报、季度讲评指标在全市的通报、讲评中取得理想位次。(刘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