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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四项措施做好平时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9 09:28    
  一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即在每月下旬对上个月市对区考核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重点指标完成过程当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整改落实。
  二是召开半年讲评会。即在每年7月下旬召开半年市考指标分析讲评会,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指标进行讲评,对获得红牌奖励或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得黄牌警告或排名末位的单位要求检查整改。
  三是定期督查检查。即对考核指标未达到序时进度且排名靠后的涉考单位,下发预警函,同时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涉考单位进行督办,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按照区上安排,一些阶段性紧迫工作和重点工作要进行现场督查。
  四是做好观摩工作。观摩活动主要由综合观摩和专项观摩构成。综合观摩,即由区考核办组织全体区级领导、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街镇党政一把手,采取实地查看、综合点评、现场测评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观摩。专项观摩是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主要围绕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城市改造、服务业发展等工作,分别组织1-2次专题观摩。(邓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