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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开展公务员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6 11:21    
  年度考核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掌握公务员素质状况、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县人社局联合县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集中一个多月时间集中开展我县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
  考核的范围为各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已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审核表的公务员,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审核表的工作人员,上述单位中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参照本文件规定考核,一并上报考核结果。此次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各镇(办)、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分为七个步骤:
  一是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部门(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按照公务员考核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二是个人述职。考核对象对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年度考核大会上进行汇报,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工作实绩。三是群众评议。根据《白水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的内容要求,参加评议的全体同志根据考核对象个人的述职和实际表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确定等次(不确定等次为本年度受过处分或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由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四是考核等次的确定。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讨论确定考核等次,并按照核定的优秀等次名额上报考核结果。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和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相挂钩,领导班子评为优秀等次的,其党政正职才有评为优秀公务员的资格,且党政正职不可同时评优;领导班子评为较差等次的,所有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格次。五是对优秀等次进行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反映。六是考核结果的报批。各单位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和个人考核表同时上报归档。七是通知考核结果。各镇(办)、部门(单位)在接到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的考核结果批复后,要及时填写《年度考核结果通知书》,把考核结果通知到每一位考核对象手中。通过公正规范、扎实有效的考核手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