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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和党员是“精神血亲”

    发布时间:2016-04-13 16:13    

  有人把党组织联系党员比作走亲戚,“亲戚越走越近”,二者有相似之处,又不尽相同。
  亲戚之间来往次数越多,关系就越亲密,他们之间有着血缘关系,来与不来都改变不了,但有可能远亲戚、穷亲戚之间的来往因为种种原因会不断减少,甚至断了关系。
  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靠的是信仰,靠的是党的组织纪律,信仰是党员的思想核心,是精神向往,他们之间是一种“精神血亲”,相互联系、相互沟通是工作常态,工作越认真,关系就越融洽,因为“血脉相连”,所以不会因为某一个党员的贫富远近而显得疏密有别,而是一视同仁。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党员中由正式职工变为自由职业者的人数越来越多,工作地域跨度广,流动性大,这就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适应变化,革新工作方式,加强组织与个人的联系,传达党的政策、文件精神;党员改变汇报方式,表达个人思想,分清各自的职责,共同营造新时期下“三会一课”(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的新途经、新模式、新要求的氛围。
  党组织对党员有教育的责任,党员有不断追求进步、提高个人修养的自我严格要求。
  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开展工作都比较顺利,难点在于对破产、改制、歇业企业中的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他们由于工作或生活的原因,放松了学习和对自己的要求,这就要求党支部、党小组建立可行的畅通渠道来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传授党的理论知识,人流动思想不动摇。
  另一方面,党员应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良好习惯,向上思贤,在周围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织对党员有组织领导的责任,党员有及时汇报个人思想的义务。
  在以往的新闻报道中,曾有这样的案例,基层工作中,组织联系不到党员,党员找不到组织关系,有了争议,双方各执一理,面对责任均称“口说无凭、查无实据”,这无疑是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失误,有损于组织形象,有伤党员信任,同时也说明了有的党组织缺失了组织领导责任,有些党员没有履行及时汇报个人思想的义务。
  组织要熟知党员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有效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领会党的精神意旨,绝不能以“找不到”为借口,让组织工作打折扣。必须选择合适的渠道、合理的方式,可以是书信、电话、微信、公众平台等,通过互动达到上传下达,有呼有应,责任明确,各尽其责,效果了然于胸。
  作为在外学习和工作的党员,也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通过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方式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加强交流与沟通,保持密切的联系,才能不迷失方向。
  党组织对党员有生活关怀的责任,党员有互相帮助的义务。
  近些年,我每年都参与了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的工作,无论是城镇还是偏远乡村,只要组织到他们家里,都会激动万分,精神振奋,虽然慰问品只是米面油和三百元现金,他们感到的是党的关怀与温暖,有些八十多岁的老党员紧紧握住我们的手说:“谢谢组织,受之有愧,受之有愧!”有的因灾或因病成为困难户,因为有了组织的照顾和定点扶贫,他们在精神上振作了起来,增强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坚守着对党的信仰,坚守着对组织的信任,坚持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来践行共产党员的职责,向他们致敬!
  同时,我们还会听到或看到另一种不和谐的声音或现象,有的党员已经先富起来了,但他们每月几十元的党费却要工作人员三番五次催缴,帮助别人就更谈不上了。对于那些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的个别党员,必须给予严肃批评,绝不能迁就放任,必须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和素质,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党引导大家走的是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党组织和政府帮助困难者脱困之外,先富起来的那些党员也要伸出他们温暖而有力的双手,带动一片,引领大家共同致富,造福一方。
  无论是亲戚之间,还是党组织与党员之间,都需要加强经常联系,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为一个共同目标义无反顾,牺牲自我,诚服大众,最终成天下之大事。(郑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