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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讲党性要端正“五观”

    发布时间:2014-08-21 17:26    

  讲党性是党员的立身之本,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在新形势下,组工干部做到党性最强,必须端正“五观”。

  一是“大局观”。要树立“组织工作出生产力”的理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定位、谋划和推进组织工作,自觉在大局下行动。要找准组织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通过选准干部、配好班子、建强组织、用活人才,努力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不断提高组织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是“群众观”。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带头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在工作中体现群众观念,切实依靠群众把干部考实考准,把老百姓拥护的干部选拔出来。

  三是“创新观”。要随着形势发展,从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不断审视自己,解析差距,查找不足,化压力为动力,积极进取,争当一流。要勇于打破惯性思维,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思维定势,树立“大党建”的工作理念。要善于总结提炼,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是“权力观”。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确立“重实绩、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为科学发展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要恪守原则,增强自律意识,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挡住利益的诱惑、排除人情的干扰,把权力看成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自觉把“公道正派”当作生命线,千方百计用好权。

  五是“纪律观”。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行动上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工作纪律,把“十严禁”作为行为准则,自觉按政策程序办事,不乱开口子,不违反规定;要严守生活纪律,慎独、慎交、慎微,慎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从一点一滴树立好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刘洪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