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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三个“百人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8 11:42    

渭市字[2014]31号

中共渭南市委

关于印发《渭南市三个“百人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渭南市三个“百人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渭南市委          
2014年5月27日        

渭南市三个“百人计划”实施意见

  为加快陕西东大门建设步伐,根据《关于印发<渭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渭市发[2010]11号)和《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渭市字[2013]56号)精神,决定培养造就百名以上德才出众、堪当重任的党政人才,百名以上学术前沿、带动创新的科技人才,百名以上战略思维、引领发展的企业人才(简称三个“百人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百名党政人才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100名以上德才出众、善谋善断、敢为人先、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优秀党政人才。其中,正县级20名,副县级30名,正科级50名。年轻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有一定数量。

  (二)培养对象

  1.正县级干部以45周岁左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为主体,副县级干部以40周岁左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正科级干部以35周岁左右、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

  2.优先考虑具有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

  3.优先培养具有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干部。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培训教育。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每年选派50名党政干部,利用中央党校、延安干部学院等,开展不少于15天的政治理论培训。利用国内知名高等院校,每年选派50名党政干部,开展不少于20天的专业知识培训。

  2.注重挂职培养。采取“上挂”、“外派”的办法,每年选派10名发展潜力较大的培养对象,到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挂职学习。每年选派20名学历层次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培养对象,到福建、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挂职学习。

  3.突出实践锻炼。采取异地交流的办法,每年选派30名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培养对象,到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拆迁创文等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每年选派40名发展潜力较大的培养对象,到环境艰苦、矛盾突出、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地方实践锻炼。

  4.实行动态管理。总体按大于培养目标2倍以上人数进行群体培养,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无任用推荐、后备干部推荐、年度考核以及日常了解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干部德才表现,注重能力素质培养,激发干事创业潜能,确保用时能选得出、配得上。

  5.加强组织领导。百名党政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委统战部、市委干教办、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妇联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年初与党政人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年终进行考核评估。

  二、百名科技人才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100名以上学术前沿、专于研究、善于探索、敢于突破、带动创新作用强、拥有丰硕成果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五年内,力争进入国家级管理的科技人才达到5名,省级管理的科技人才达到20名;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个。

  (二)培养对象

  从事科技研究、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科技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善于开拓创新的行业领军人才;具有硕士学位,自主创新创业能力强、有开发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且直接从事科研的科技人才,获得市级科技一等奖的核心科技人才。

  3.承担中省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

  (三)主要措施

  1.拓宽发展空间。每年选派30名科技人才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研修、培训,提升科技水平。每年选派10名科技人才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科技攻关。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科研水平领先的科技人才,可根据研究方向设立科研机构,按需求组建科研团队。

  2.鼓励创新创业。对主持中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分别补助科研经费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30万元;对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获得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对带项目、带技术到园区创办高科技企业的,可优先享受创业投资、土地使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园区可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住宅公寓(5年内免收租金),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不低于50万元的风险投资和50万元的贷款贴息。人事关系在渭南的,三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允许其以在企业所从事本专业的业绩,回原单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当年个人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按技术交易额4%给予奖励。

  设立渭南市科技英才奖,每年评选5人,每人奖励2万元。

  3.优化发展环境。建立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科技人才制度,解决科技人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设立支持科技人才发展奖,每年评选5人。统筹全市科技资源,为科技人才科研创新、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提供平台。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享受市内景点免费旅游,享受市内专家门诊、特约医疗,每年组织一次体检疗养。宣传优秀科技人才事迹,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4.实行重点培养。围绕我市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关键领域,重点培养一批潜力大、学术前沿、技术精尖、带动能力强的亟需紧缺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确保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成长,支柱产业快速转型升级。

  5.加强组织领导。百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年初与科技人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三、百名企业人才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100名以上具有战略眼光、勇于开拓、经营理念超前、社会责任感强、产业优势明显的优秀企业人才。五年内,培育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企业40个、50亿元以上企业5个、100亿元以上企业3个、300亿元以上企业1个。

  (二)培养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所经营管理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0 万元,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有较大增长。

  2.纳税总额或纳税增速位居全市前50位。

  3.研发力量雄厚,研发投入到位,注重技术更新、成果转化和转型升级,产业发展具有行业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

  4. 重视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骨干企业人才。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素质提升。与重点院校合作,选派优秀企业家参加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每年在国内重点院校举办一期企业人才高级研修班。每年选送10名企业人才到国内大型企业重点工作岗位挂职锻炼。

  2.注重政策激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的,当年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比重达到3%以上且位居前5名的,奖励5万元。对省以上科学技术奖进行成果转化,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当年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允许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专利维护费列入成本核算。对推动企业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100万元。
设立渭南市企业家明星奖,每年评选5人,每人奖励2万元。

  3.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人才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引进急需的资本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专业人才。协助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享受市内景点免费旅游,享受市内专家门诊、特约医疗,每年组织一次体检疗养。宣传优秀企业人才事迹,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4.实行群体培养。注重企业人才群体培养,通过开设企业人才论坛、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百名企业人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人才注重持续发展、创新管理方式、加大科技投入,造就理念超前、规模宏大、引领发展的企业人才群体。

  5.加强组织领导。百名企业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年初与企业人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