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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3 17:58    


渭组通[2013]73号

关于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及时反映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出现的新情况,值得借鉴的好经验,充分发挥简报掌握情况、加强交流、推广典型、指导工作重要作用。现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1、中、省、市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决策出台后,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的具体落实措施,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2、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出的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各级领导干部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3、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在研究解决点上的问题时总结的特殊性办法;在研究解决面上的问题时总结的规律性办法;在研究解决反复发生的问题时,从体制机制入手,找到的创新举措。
  4、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二、报送数量
  1、各县(市、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
  2、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信息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撰写和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分解到科室和个人,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在确保数量的同时,深入挖掘信息选题资源,仔细研究选题重点和表达角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关注、跟踪研究本地本部门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挖掘,多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型信息。
  3、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明确一名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于6月5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联系人:杨卫明
  联系电话:2126281
  电子邮箱:
wmwsqljb@163.com

 

中共渭南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