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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市远程教育“先进教学服务平台、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学用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15:5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在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的要求,现就我市2012年度远程教育“先进教学服务平台、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学用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
  评选条件以全省双创双争活动《实施方案》中所列条件为主,结合我市《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双创双争”学用活动的通知》及《开展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活动有关文件及资料),每年有5%的示范站点创建指标(示范站点评选表彰有关资料),有3小时以上必修课学习任务(必修课安排文件),有优秀站点和优秀管理员奖励措施(奖励有关文件资料),有两次以上的培训活动,有5篇以上在省市刊物发表的宣传文章(刊物发表原件和复印件),财政拨付远程教育专项经费的有关文件,以上内容要作为硬任务,一并进行考察联评。全年有“零点击”站点的,取消评选先进县级平台资格,市级各项先进评选指标减半。
  全市评选表彰县(市、区)级先进教学服务平台2个,示范终端站点45个,优秀站点管理员45名,学用标兵45名(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办法
  采用逐级推荐、市级联评的办法进行。
  评选先进教学服务平台由各县(市、区)对照条件对本县(市、区)进行量化打分,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报送3000字综合文字材料,填写《全市远程教育先进教学服务平台申报表》一式三份,参加市级联评,分数高者当选。
  评选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学用标兵,由各县(市、区)按分配名额组织初评推荐,分别填写《全市远程教育示范终端站点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2000字综合材料,卫星模式站点附播放日志;填写《全市远程教育优秀站点管理员申报表》一式三份,两寸免冠近照三张,同时报送1500字事迹材料,卫星模式站点附播放日志;填写《全市远程教育学用标兵申报表》一式三份,两寸免冠近照三张,同时报送1500字事迹材料。市远程办对各县(市、区)推荐的表彰对象进行联评审核,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予以否决,不再补充。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市委组织部将分别授予“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先进教学服务平台”、“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终端站点”、“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秀站点管理员”、“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标兵”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扎实、实事求是,真正把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选出来、树起来。要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对远程教育工作再宣传、再促进、再提升,确保“双创双争”活动扎实开展,确保远程教育取得实效。
  2、坚持条件,宁缺勿滥。评选表彰一定要按照条件严格遴选,先进教学服务平台必须是本区域内全年无“零点击”站点,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必须每月组织学习收看两次以上,每次半小时以上。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必要时,市远程办将组织实地考察。
  3、严格遵守时间安排。12月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远程办,逾期视为放弃。各县(市、区)具体申报日期附后。
  附件:1、《全市远程教育先进教学服务平台申报表》
     2、《全市远程教育示范终端站点申报表》
     3、《全市远程教育优秀站点管理员申报表》
     4、《全市远程教育学用标兵申报表》
     5、《全市远程教育评选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6、各县(市、区)申报评选时间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