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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级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16:53    

渭组通〔2016〕52号


关于申报市级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根据《渭南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16年市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科研机构、园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一定的研发人才队伍和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域外专家的交流、合作;
  2.与专家已开展科研合作,且有一定成效,目前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等,对专家、科研项目需求强烈;
  3.拥有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工作、生活等基础条件,能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4.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安排专门的办公、科研场地。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设站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提出设站申请。
  2.经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并提交以下材料:《渭南市专家工作站申请表》(一式3份)、专家工作站的工作制度、与专家及其团队的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市委人才办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后,提出建站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时优先考虑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大发展潜力、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园区)。
  3.申报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市委人才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nswrcb@163.com
  联系人:梁怀珠     0913-2126497

  附件:渭南市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