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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3-24 16:44    

渭组发〔2017〕1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为推动我市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教育党员、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远程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采取有效办法,使远程教育真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提高现代农村综合素质中发挥作用。赵乐际同志要求把远程教育平台打造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平台、与时俱进的党员教育平台、联系服务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互动交流平台,成为广大党员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家园。张广智同志多次强调,要切实抓好远程教育工作,在学用上下真功夫。孟小瓒同志也在调研工作中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站点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远程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市远程教育在传播党的声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加强基层党员教育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上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党组织对新形势下远程教育功能定位认识不清,存在远程教育“无用论”“过时论”的思想;有的不深入研究党员教育的新任务新要求,不主动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新应用,缺乏创新动力;部分站点迫于压力甚至出现“开机不收看”的现象,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等。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集中力量、迎难而上、狠抓落实,通过突出重点、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来推动远程教育工作整体提升。
  二、主要内容
  开展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要坚持以用为本,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统筹推进服务平台、教学资源和骨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多努力,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使远程教育学用载体手段更加丰富、学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学用保障措施更加完善,站点阵地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使党员切实受教育、群众真正得实惠。
  1.建立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从4月份开始,每月5日、20日为行政村(社区)站点固定学习日,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其他站点固定学习日。省远程办每月4日前在省级平台主页面发布当月学习内容,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内容和时间要求,积极组织终端站点开展集中收看工作。同时,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2.提升教学课件制作水平。课件制作要聚焦主责主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过渡,要以“内容时代感强、形式活泼有趣、质量高端精良”为总思路,体现新形势新要求,鼓励加大资源开发经费投入、借助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课件制作水平,着力推进先进典型类课件上水平、培训类课件成系列、“三微”系列课件顺应新潮流。今年,各县(市、区)须报送先进典型类课件3部、微视频2部、微电影1部、培训类课件1部。
  3.全面推进卫星模式站点转型。加快基层站点提档升级步伐,在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卫星模式转电信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组办字〔2016〕25号)的基础上,整体推进站点卫星模式转电信模式工作进度。7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卫星模式站点转型工作,并切实做好终端站点播放设备的更新工作。
  4.不断扩大站点覆盖面。对于镇村综合改革后,富余的终端设备要进一步向机关、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及产业大户延伸,根据不同领域特点,结合我市远程教育设备“三进”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加大对“陕西先锋”和“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力度,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党员关注情况检查,确保县、镇机关党员干部全覆盖,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覆盖率要有明显提升。
  5.加强站点管理员培训。各终端站点要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员,建立远程教育终端站点AB岗制度。要切实抓好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今年对站点管理员轮训一遍,并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制度,使管理员达到内容熟悉,操作熟练、管理规范和维护及时的目标。
  6.创新学用工作推进方式。坚持从问题切入,从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学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各县(市、区)要大胆探索,推行和运用“远程教育+”模式,因地制宜创新学用载体方式,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学用热情。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发挥“远程教育支农服务团”的作用,每月至少组织1次远程教育支农服务活动,在服务中增强组织功能、凝聚党心民心。
  7.树立学用工作先进典型。坚持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齐抓,在全力推进面上学用工作的基础上,注意培植有特色、重成效、可推广的学用工作先进典型。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抓好潼关县、澄城县和华州区3个示范县(区)的建设工作,其他10个县(市、区)要各打造1个示范镇,示范镇之外的每个镇要至少打造1个示范村。争取8月底前,3个示范县(区)和10个示范镇及所有示范村的建设基本达标,9月份迎接省级检查。
  8.促进学用成果转化运用。创新成果转化方式,搭建成果转化平台,扩大学用效应,不断增强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发展致富的本领。11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形成1个行之有效的学用转化典型案例。
  9.组织开展学用工作考评。构建开放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机制。采取定性、定量及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用工作进行考评,重点了解平台和站点建设使用、学用活动开展和成效等内容。12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考评结果,上报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和审核后,上报省远程办,参与全省远程教育“先进市、县”、“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和“学用标兵”的评选。
  三、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1.狠抓责任落实。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是做好今年全省远程教育工作的主要抓手,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常抓不懈。各县(市、区)要细化活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市、县、镇三级联系点制度,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建立远程教育工作联系点,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学用工作,坚持上下联动,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市委组织部将对“固定学习日”的落实、“陕西先锋”和“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关注、站点管理员AB岗的设立和培训等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对“远程教育+”的创新工作和“支农服务团”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对各县(市、区)确立的示范镇、示范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关注。
  3.注重工作统筹。以学用工作为统揽,对远程教育各项工作进行总体设计、作出有序安排。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建设,关注基层党员的关切,提高课件针对性、吸引力;加强终端站点的基本建设,做好日常维护管理,为学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加强远程教育队伍建设,提高骨干队伍能力素质,为学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示范点标准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示范点标准

  一、示范村(社区)标准
  1.设施完备。站点为电信模式并安装在党员活动室内,党员活动室桌椅数量、收视设备(配备43吋以上电视机或投影)满足党员集中学习需要,网络通畅、节目播放流畅,安全配套设备完善。
  2.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员信息、故障上报处理流程上墙公布,学习记录、考勤资料真实完整,坚持“固定学习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其他时间的自主学习经常开展。
  3.学用有效。村级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干部学用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充分,能够运用“远程教育+”模式,因地制宜创新学用方式,促进学用成果转化,有学用经验或成果转化典型案例。
  二、示范(镇、街道)标准
  1.能够认真贯彻“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建立并认真落实对辖区各站点的监督管理指导制度。
  2.辖区内各村(社区)站点全部达到示范标准。
  3.学用活动成效显著,有影响、可推广的学用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三、示范县(市、区)标准
  1.能够认识落实“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制定的工作方案符合实际、切实有效。
  2.保障措施到位,设备更新、故障排除及时。
  3.辖区内所有站点全部达到示范标准。
  4.学用活动成效显著,有重要影响、可在全省推广的学用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