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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广大党员关注“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15:09    

渭组通〔2017〕47号

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省驻渭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教育的便捷性、实效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相继开办了“陕西先锋”和“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中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部署、重要文件解读、热点问题评析和基层党建工作动态、经验推广等内容。现将关注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关注覆盖面。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关注“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迅速安排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全部关注。同时,要不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使用公众号的自觉性,把从公众号获取信息做为加强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补充。
  二、实现检查常态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关注“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的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要作为党建工作检查的必查内容,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汇总表》(附件1),并于5月12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市委组织部远程办张涛处,联系电话:212613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nycbzhk@163.com。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汇总表情况和后台数据分析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三、纳入党建考核。将“陕西先锋”和“渭南先锋”关注情况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同时,今年两个微信号将组织开展网络学习教育活动,对于关注不力,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结合省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或通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附:1、“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汇总表


    2、“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1.“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统计表

附件2.“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