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 >扫黑除恶 >

潼关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发布时间:2019-04-12 10:46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结合实际,潼关县教育科技局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乱点摸排整治活动。

    ----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建立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许可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校园;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24小时值班值守;完善视频监控装置,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

    ----强化校园周边秩序整顿。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周边乱点排查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其存在的乱点隐患,逐步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与其他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重点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小摊点、三无食品及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食品和出版物的商贩。

    ----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加强校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警。依托群防群治力量,村校联防机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

    ----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结合《潼关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深入摸排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和团伙,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及时组织专项打击,防止发展和蔓延。

    ----强化警校联动机制。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对涉及学校安全各种苗头性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实提高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信息、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进一步建立依托公安机关法治辅导员,对有不良行为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强化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强化校园欺凌预防工作。重点关注单亲家庭学生、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心理行为异常学生、外来和留守儿童群体,以及曾出现携带管制刀具、欺凌弱小、敲诈勒索、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的学生群体,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以适宜的方式,深入摸排,建立详细的帮教学生台帐,列入重点监督教育对象,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校车服务学校要严格落实《潼关县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校车随车照管教师管理,做好学生、幼儿上下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定期对校车运行路线进行巡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