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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召开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安排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6-19 16:19    

  近日,蒲城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了全县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安排推进会。全县17名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贾宏义同志主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石雨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县委基层办主任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有关资料,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中省精神抓实做好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贾宏义对近期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石雨同志作了强调讲话。

  会议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组织系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重点任务、明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对审查出的不合格村(社区)干部,坚决予以清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联合公安系统,重点对对换届问题多发村、软弱涣散村信访矛盾问题进行梳理,查找问题根源,走访群众,主动查找涉黑涉恶线索;镇村要加大对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学习力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着力提升党员群众参与度、满意率。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坚决落实中省市精神,扎实做好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要将已经查处发生涉黑涉恶案件的重点村(社区)和清理干部人数比较多的村(社区)作为重点,重新对照软弱涣散整顿范围,迅速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大排查行动。立即开展新一轮村(社区)“两委”班子全覆盖研判,对履职情况进行大起底,除省市明确清理人员,对于履职能力差、不担责、不担当的村(社区)干部,也要坚决予以调整。完善村干部调整预审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任免程序,促进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社区)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确保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