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7-11-29 16:32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根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不同行业实际和个体实际,区分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确定学习内容,做到具体化、差异化,避免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上“一刀切”、“上下一般粗”。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层中的党员要在全面学、系统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钻细研,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一般党员要重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与支部工作和本职岗位相关内容的学习。

  二是组织先进宣讲促进“学”。各党(工)委积极挖掘、培养、树立所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组建先进事迹宣讲团,定期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宣讲辅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各党(工)委在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及时组织力量,宣讲会议精神、解读政策。

  三是扎实整改促进“做”。各支部和党员结合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联系工作实际,查找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针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排查工作中存在的不细不实的问题,明确专人对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改。结合全区基层党建观摩巡诊所查摆问题,落实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强化考核督促“做”。各党(工)委强化关键作用发挥,各相关部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积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定期对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定期通报点评,有效传导压力。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总结、述职评议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姬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