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案例选编(四)

    发布时间:2019-11-21 09:57    
  [案    例]  华州区下庙镇田村四组村民李某,2014年10月份承包本组机动地3亩,既未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且以各种借口拒交承包金。
  [处理结果]  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田村工作专班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告群众一封信、开启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垄断农村资源和侵吞集体资产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针对李某实际情况,村组干部多次入户宣讲政策,面对面耐心做思想工作,起初李某很抗拒,后来在村组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带头与组上签订了承包合同,补交了拖欠的2400元承包费,并第一个足额缴纳了2019年承包地款900元,这一举动给本组及全村霹雳行动的顺利进行开了个好头,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案例解析]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相关规定,承包集体机动地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并按时交纳承包费,否则集体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本案中李某由开始的不配合到后来主动签订合同并补交承包金,村组干部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是化解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