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案例选(七)

    发布时间:2019-11-21 11:20    
  [案    例]  华州区柳枝镇孙庄村七组村民孙某从原承包人手中承包组上集体土地1.5亩,长期未缴纳土地承包金,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孙庄村七组组长多次向孙某传达区镇工作要求、讲解政策规定,要求其补交承包金,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孙某不但不配合且态度强硬,并打伤组长。
  [处理结果]  柳枝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及时介入,多方调查事件的起因,再次讲解法规政策和治安处罚法,对孙某进行批评教育,孙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同意补缴3年的承包金,赔偿孙庄村七组组长医药费3000余元,并将此块土地交回集体管理。
  [案例解析]  镇村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依法依规、主动作为,下势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