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案例选(八)

    发布时间:2019-11-21 11:22    
  [案    例]  华州区赤水镇遇仙村瑞西组原组长吴某,十年前耕种瑞西组集体土地5亩,三年前又耕种了村集体土地10亩,既未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曾缴纳承包金。在村干部追缴欠款时,吴某表示自己在担任瑞西组长任期内,一直未领取补贴,自己还为组上垫资了部分资金,承包金在自己补贴和垫资中扣除,不愿意签订承包合同,也拒不缴纳承包金。
  [处理结果]  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联村党委书记吴某某要求村组干部主动带头,动员亲朋好友积极补交承包金或归还集体土地,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给群众做好榜样。吴某是吴某某的弟弟,吴某某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对其弟说:“你耕种的地,是集体土地,必须交承包金。如果不交的话,就让镇上的专班来核查处理。”吴某看到哥哥态度强硬,思想上逐渐发生转变,随后主动补交了16500元的承包金。群众看到吴某某在专项整治中的“铁面无私”,让其弟首先补交了承包金,30余户村民先后补交了拖欠的承包金。
  [案例解析]  赤水镇遇仙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组织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进,干部主动作为、党员带头执行、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共追缴承包金110005元,收回村组集体土地457亩,规范合同80份,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