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三项举措”提升单位小区党建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9-10-31 15:43    

  白水县为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推动全县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制定《单位小区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精准摸排、分类施策、监督管理”三项举措,促使街道社区党组织具体领导、单位党组织积极配合、在职党员居民主动担当、全体党员居民形成自觉参与的局面,提升单位小区党建工作水平。

  精准摸排全覆盖。一是街道社区党组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指导现有小区的单位成立信息摸排小组,由单位党组织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单位后勤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副组长,党办主任、聘用物业相关人员、本单位在职党员居民代表为组员。二是各单位信息摸排小组按照“本单位在职党员居民、本单位退休党员居民、其它单位在职党员居民、其它单位退休党员居民、其它党员居民”等类型,对本单位小区内居民进行逐户摸排建档,并将党员居民信息台账上报所属社区备案。三是各单位党组织号召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参与所居住小区党建工作,认真统计所有在职党员居住信息,各社区党组织将上报的在职党员居住信息进行筛选备案、分类移送相应社区,实现各社区在职党员居住信息“齐收集、共筛选、互移送、同分享”。

  分类施策无遗漏。一是街道社区党组织按照“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全覆盖”的原则,积极搭建“城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单位小区党组织(党建联络员)—楼栋党小组(中心户)”组织体系。二是各社区党组织按照“利于管理、便于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小区凡有3名以上本单位在职党员居民,可单独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本单位在职党员居民,可吸纳在职人员的党员家属或其他党员居民,单独成立党组织。三是各社区党组织对党员居民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小区,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担任党建联络员,负责小区党建基础性工作和与社区党组织的日常衔接沟通,各单位党组织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党务、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本单位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

  监督管理无缺失。一是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单位小区党建工作,城关街道党工委监督指导,各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各单位党组织配合落实,认真排查,细化分类,全力发展;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共同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摸排、抓督促、抓落实。二是各社区党组织对条件成熟的单位小区立即建立党组织;对短期能协调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小区,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建立;对暂时无条件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小区,由社区网格党支部驻派党建联络员,制定规划,持续协调。三是所有进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均履行“双重”组织身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得对单位小区党组织交派任务推诿扯皮、不管不顾;任何单位党组织不得干涉本单位小区党组织开展小区党建工作,不得阻扰本单位在职党员居民支持参与居民自治。(任辉  牛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