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段家镇七项制度确保党代表履职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5-22 08:06    

  大荔县段家镇结合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工作,创新党代表活动新思路,建立七项制度,推进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推动党代表履职常态化。

  1、学习培训制度。镇党代表工作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党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党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集中培训、辅导报告、经验交流、现场参观等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开展理论学习,勤奋钻研业务,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列席会议制度。建立党代表经常性、规范化列席镇党委会工作制度,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涉及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根据会议议题邀请3名以上党代表列席旁听会议,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常态化列席重要会议制度,为党代表反映党员群众的呼声,充分表达意愿,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提供动力。

  3、党代表发挥作用制度。党代表要在产业示范、村风民风等方面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要积极参与镇党委、村支部的决策,积极谏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党委、支部的决策是否规范合法,进行有效监督,提出质询、批评意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要知民情、解民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群众搞好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正能量,让群众爱党爱国,相信党、跟党走,发挥组织宣传作用。

  4、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党代表要坚持以“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开展活动。每名党代表根据实际联系3-5名党员群众,重点联系弱势群体、业务骨干和致富带头人。每年走访所联系的党员群众不少于4次,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掌握社情民意。实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汇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每位党代表将自己联系党员群众的情况每季度向镇党代表工作室做一次汇报。

  5、党代表提案制度。党代表就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的问题,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要有具体的案由、案据和方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在党代会年会期间向代表报告提案办理情况。

  6、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视察调研活动由镇党委统一组织进行,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党代表要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调研视察活动的层次和水平。视察调研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镇党委党代表办公室,以供决策参考。

  7、党代表管理考核制度。党代表在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由选举片区召开党员大会听取述职,开展评议活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对履职尽责好、作用发挥好的党代表,镇党委推荐参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党代表有无故未经批准不参加党内活动、违法乱纪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