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精准施策促精准监督保精准脱贫

    发布时间:2019-07-12 16:06    

  近年来,潼关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始终坚定“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精准导向压责任。一是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二是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会、推进会、研判会,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统筹安排、任务分解、分析研判、工作督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任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督责任及扶贫部门牵头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专设指标,量化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

  精准整改抓提升。一是切实增强排查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各级层面反馈意见与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二是召开了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思想认识、攻坚责任、工作措施、任务推进、纪律作风五个方面问题,严肃认真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三是以冯新柱案为鉴,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建立整改任务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查找堵塞制度漏洞,促进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的完善。

  精准靶向严执纪。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组,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合作社和扶贫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从实施进度、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实施程序、纪律作风、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共检查村(社区)扶贫合作社13个、扶贫项目31个,向各镇(办)移交问题线索17件,已办结11件,正在办理6件。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4人,全面消除了基层纪委(纪工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查处”。(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