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桑榆晚 不泯赤子心——合阳县王村镇杨振汉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07-16 08:56    

  杨振汉,男,1927年8月出生,合阳县王村镇南蔡村人,初中文化程度,194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合阳县人民政府保卫科黑池检查站干部,县公安局预审管教股股长、看守所所长、政治协理员兼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坊镇、王村地段医院党支部书记兼院长,1985年光荣退休。1990年7月义务参加县乡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同年10月任王村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老干部自管组组长,1992年任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1997-2005年多次被县老干局授予“五好老干部”,2000年9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关心下一代特殊荣誉”,1996年11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热爱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1999年、2009年分别荣获“建国50周年纪念章”“建国60周年纪念章”一枚。

  杨振汉同志坚守初心、不改本色,始终秉承“最愉快的是为人民服务,最痛苦的是失去人民的信任”的人生信条;始终保持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拳拳之心;始终坚持离休不离岗、退休不退劲,在平凡岗位上奋斗不息。杨振汉同志一心为公、真心为民、勤勉质朴是坚定政治信念、争做先锋模范的优秀代表,是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代表,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优秀代表,是坚守初心、发挥余热的优秀代表,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

  在担任县公安局预审管教股股长和看守所所长期间,杨振汉同志坚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教育,有力促进了检察起诉和法院审判工作;严格坚持每天对看管所看管安全、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检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警卫安全。在担任县公安局政治协理员期间,主要负责专案材料核查,他严守政策界限,狠抓材料质量,要求每一个证明材料要素齐全、证据确凿有力,做到每一个案件不错不漏、不冤不纵。

  在长安、临潼、渭南和本县参加“社教”工作期间,杨振汉同志能吃透政策、掌握民情,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方针,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在担任坊镇、王村地段医院负责人期间,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从抓好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医德医风入手,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化解医务人员后顾之忧,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自信心,激发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

  离休后,杨振汉同志不忘党多年培养恩情,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事业,义务在村里给群众当爱国主义、时事政治宣传员,给孩子当起了党史辅导员,这一干就是12年。先后义务为群众、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时事政治宣传 100余场次;他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给年轻党员作出了表率。1992年,杨振汉同志一次性向党组织缴纳1000元党费,荣获中共合阳县委赠送的“品德高尚、余热生辉”牌匾。2019年6月,将自己的“光荣在党70周年”老党员慰问金2000元,全部捐献给王村镇南蔡村党支部,用于购置党史党建书刊。杨振汉同志还坚持用笔尖赞美党、赞美盛世,弘扬主旋律,累计发表《延安颂歌》《怀念周总理》《颂歌献祖国》《延安精神永放光芒》等作品二十余篇,并多次在“中华颂”老少文学大赛中获奖。

  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无论是在职还是离休,杨振汉同志始终认真履职、默默付出,像一头不知疲倦、乐于奉献的老黄牛。工作人员去他家收集相关资料时,杨老仍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我最愉快的是为人民服务,我所做的工作都是职责内的平凡工作,一切荣誉归功于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