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杏林镇:建章立制树扶贫新规 真抓实干求帮扶实效

    发布时间:2017-11-14 16:15    

  为进一步强化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杏林镇推行五项制度,力促扶贫队伍扑下身子抓扶贫、慎独慎微守纪律,为杏林出色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再添“一把火”。

  一是推行工作日签到制度。要求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严格遵守扶贫工作日制度,先签到、再入户,村党支部书记十点前将签到册报送扶贫办,扶贫办对签到情况进行核对,对代签、不签行为在脱贫攻坚微信群进行通报,并由镇党委告知其主管局,且视为旷工。

  二是推行周扶贫工作交办清单制度。镇扶贫办根据区扶贫办和镇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每周一将本周工作任务清单下达到各村(社区)。通过明晰的目标、细化的任务、统一的安排,确保扶贫工作有条不紊,达到实效。

  三是推行扶贫工作督查制度。由镇扶贫办、镇纪委办联合成立扶贫专项督查组,查扶贫工作日各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扶贫干部是否到岗、有无脱岗和违纪违规行为、交办任务是否完成等,镇扶贫督查组每周五将督查情况汇总上报镇党委。

  四是推行扶贫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镇上每月召开一次扶贫工作通报大会,由各村(社区)汇报本月扶贫工作完成情况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并就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镇扶贫办对各村(社区)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复和解答;镇党委政府对本月扶贫工作表现突出、正面影响热烈的扶贫队伍提出表扬,对工作表现差、无实绩的扶贫队伍提出批评并下发整改清单。

  五是推行挂账销号制度。镇扶贫办根据督查汇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同时根据省市区各级扶贫检查整改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并提出指导意见。镇扶贫办根据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对按时整改完毕的,予以核实销号;对未完成的,交镇纪委问责督办,倒逼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立查立改。(韦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