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明确各方职责 发挥“四支队伍”力量

    发布时间:2017-12-20 20:56    

  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的整合和管理,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四支力量”效用,华州区结合区情实际明确各方职责,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联合区扶贫办做好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表彰,业务指导等工作,不定期的对各村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区委主要领导,不断提高帮扶工作队的责任、担当意识。

  二、镇(街道)党委按照属地管理、强弱搭配、工作衔接、优势互补的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驻村期间的任务分配、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帮助支持,协同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政策落实情况,指导推动产业发展,协调派出单位支持,指挥协调结对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四、村两委班子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本村脱贫攻坚规划,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组织各类扶贫项目实施。

  通过统筹整合贫困村(社区)“四支队伍”,确保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整体效应。不断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南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