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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程序

    发布时间:2012-12-28 15:13    
  1、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采取定期申报、集中审批的办法,实行滚动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代市委、市政府审批。
  2、选拔评审市管拔尖人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实施。按照专业特点,分别在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口设立评议小组,负责各口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初评工作。每个小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组长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各评议小组成员,应注意吸收有专长、有威望、处事公正,并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人选由各归口主管部门提名,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确定。
  3、选拔市管拔尖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选拔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领导集体研究讨论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七天。同时,填写《渭南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四份,并附证明本人主要贡献的材料及奖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和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件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附由上一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是企业法人的,附当地税务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县(市、区)、本系统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名单,连同上述有关材料、证件上报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推荐上报对象在认真考察和征求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选名单交各专业口评议小组初评。各专业口评议小组要在充分酝酿、综合评审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市委人才办对表决达到到会评委半数以上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通过《渭南日报》进行公示后,提出XXXX年度渭南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4、被批准为市管拔尖人才者,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通知其所在单位落实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