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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17:03    

渭组通[2013]25号


关于印发《渭南市2013年干部
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6日 

 

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的新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干部自身需求,结合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全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为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的一年。今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为目标,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学以致用,把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质量效益,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更好地为陕西东大门建设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二、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学习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东大门这一中心任务,以“转变发展方式”、“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全面提升执政能力”五大重点项目为主题主线,不断提升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将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当前经济形势下宏观经济调控与货币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综治维稳工作基础等列为主体班次和各类班次的重要内容,根据干部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紧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抓好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重点抓好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三、方式方法
  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改革,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采取课堂式、讲座式和实践教学等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网络培训等先进手段,由主要依靠课堂讲授逐步向综合采用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转变,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主要任务
  2013年各类培训班次附后。2013年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学习,积极完成各项调训任务,确保干部按时参训。市委组织部将对有关班次的参训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对列入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班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举办培训班前,要将培训的目标、对象、内容、方式、规模、时间、地点及经费等具体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3、市委党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发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培训、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加强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知识、干部监督知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防震减灾等内容的专题课程,并将专题课程列入各类培训班次,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4、各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时要严格按照《渭南市干部教育培训督学、导学、评学、考学制度》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培训纪律,严格考试考核,确保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包括干部参加培训情况、日常考勤及请销假情况、跟班学习检查情况、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单及班级总结等),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干教办备案。
  5、对在域外培训基地培训和计划外出考察的班次,要从严掌握。外出考察要有明确的目的,各主体班次原则上在省内外出学习考察。
  6、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及渭市字【2007】27号《渭南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细则》精神,市级各部门举办的本行业(系统)涉及科级以上干部(或涉及从基层单位抽调干部)参加的各类培训班次,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或未经组织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同意的各类班次,各县(市、区)、各部门不予选调,并按照《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追究主办人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
  7、学员培训费用按规定从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8、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未列入《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班次,可自行组织举办,开班前十天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附:《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