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31日的全市组织部长座谈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宋俭生指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能不能取得顺利的进展,能不能达到省上的要求,能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关键要从四个方面来看待。 一个是认识问题。宋俭生同志指出,为什么各县(市、区)之间工作进展严重不平衡,个别 县(市)工作远远滞后?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是重要的一条。有的是把项目建设交给乡镇、村上去实施,长时间不过问、不督促;有的在项目主体建成后,家具配套迟迟不到位;有的在中省市配套资金到帐后,县上的配套资金还没有落实,等等。思想重视的程度、认识的程度决定工作推进的力度。大荔、华县、潼关等县,之所以工程进展快,建设标准高,关键的是组织部长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抓。我们一些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应该好好从领导上找原因,中、省以那么大的力度,下势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么好的机遇,我们都不抓,到底是思想重视不够,还是认识水平不高?按照省上要求,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现在算起来,满打满算只有两个月多一点,时间相当紧迫。希望大家回去后,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迎头赶上。 二是能力问题。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组织部门第一次参与、组织协调项目建设,既是对我们的锻炼,也是对我们能力的检验。这项工作纵向从中央、省上到市、县、乡、村,横向有十多个部门参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程序多,环节复杂。各位部长不管是以前搞过经济工作的,还是没有从事的,都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创建“五型”机关、培养“五型”组工干部的契机,在参与中学习,学习项目申报、运作、管理的知识;在参与中锻炼,发挥组织部门的特长,整合各个方面的资源,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在学习锻炼中,在组织协调中提高我们的能力,展示我们的能力。 三是作风问题。今年是市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我们组织部的同志理所应当地以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客观上讲,我们这项工作存在不少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工程预算与实际费用,上面的要求与基层的承受能力,项目指标计划与实际需要新建改建村的数量等等,都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需要我们克难攻坚,加以解决。当前工作重点,我认为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工程进度。倒排工期,深入现场,定期督查,无论如何都要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任务;二是工程质量。不能因资金有缺口、或赶工程进度而造成质量上有隐患;三是资金问题。这是件难事。省上要求场所建设不能留下任何债务,更不能把债务转嫁到乡村和群众身上,现在有债务的,必须在收尾阶段消化掉。这一条要求是硬性的,要认真落实,大家回去后,可以认真总结、互相借鉴一下,要在哪些方面还需要努力?在哪些方面还有潜力可挖?在哪些方面还可以再想办法?要开阔思路,整合资源,多方筹资,解决好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会后,市村建办将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三家包片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解决不落实、不重视的问题。 四是责任问题。我们在一开始,就强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是项目第一责任人。省上这次会议,对县(市、区)委书记的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也以市委组织部的名义给各县(市、区)委书记写了一封信,要求8月底前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包抓困难较大村的责任。需要强调的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没有搞好,或没有按期完成任务,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回去后,大家要主动向县(市、区)委书记汇报上级的要求、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县(市、区)委书记的支持;对困难较大的村要排出单子,落实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委组织部长、财政局长、计划发展局长的包抓责任;落实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导和中层干部包村督查责任。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省、市抽查,如发现腐败和工程质量问题,要严肃处理。
作者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宋俭生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