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潼关县委组织部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采取四项措施在全体组工干部中开展了《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中组部下发的《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专项学习活动,切实把中组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一是组织专项学习。按照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树立和维护组工干部的形象的要求,围绕《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两个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县域有关实际情况,组织了专项学习活动。 二是开展对照检查。对照《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两个内容的具体要求,每个干部结合自己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对照自查,实事求是地形成对照自查材料,具体详细分析自身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在广泛征求部机关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对我部规范性制度和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通过专项学习活动,要求全体组工干部对照“十严禁”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庄严承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特邀监督员,专门监督组工干部履行承诺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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