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照新缴纳标准,逐人动态管理,促使党费收缴基数合理化。今年中组部下发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后,潼关县各党(工)委及时对党员应缴纳党费的基数进行了重新调查登记,按照党费缴纳比例,逐人确定党费数额。对难以界定“每月固定收入”的党员,采取党员代表评估的办法,合理确定缴纳基数。同时,要求各党(工)委根据党员收入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费缴。 二是注重党员教育和管理业务的培训,促使党费收缴工作岗位的规范化。一方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学习新《党章》、开展主题党建活动等形式,使党员进一步认识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提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人员培训。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岗位上,坚持选用那些原则性、责任感强、党性高、热心党务工作的同志。同时,对党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党费收缴监督工作经常化。坚持我县每季度在组织工作例会上,对各党(工)委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党委要写出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聘请了14位党性原则强、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干部为党费收缴工作督察员,每季度到各党(工)委检查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党费收缴工作常抓常管。 四是实行审核、公示和责任追究,促使党费收缴程序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审核、公示、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审核制”即县委组织部建立《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情况一览表》,对各党委应缴党费、实缴党费逐一进行审核。“公示制”即各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责任追究制”即对党委、总支、支部不履行职责,造成党费管理混乱、拖欠、漏交严重者,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