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坚持四措并举,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是坚持“双推双评”,严把“民主”关。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公选制,按照“双推双评”(即:党内推荐、群众推荐、党内评议、群众评议)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内和党外(群众代表占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民主推荐会议,把通过申请入党、能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评判权交给了党内外群众,并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结果,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是敞开大门公示,严把“民意”关。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拟发展对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普遍采取公开栏公示、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对象情况以及意见受理方式等。公示后,党员群众普遍认可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而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发展对象暂缓发展;对群众意见大,不符合发展条件的不予发展。 三是推行票决制度,严把“程序”关。各基层党组织在吸收预备党员时,召开支部会议,听取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并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现场票决决定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同时,为了保证票决制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召开支部会议时,正式党员到会超过一半才能开会投票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必须正式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意见。 四是落实追究责任,严把“质量”关。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别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组织员、介绍人的直接责任。同时,制定了党员发展月报、季报和通报制度,架起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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