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富平县为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党建工作水平。该县紧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在全县继续推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在实施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中,着重抓好“五个环节”:要求基层组织书记每年进行一次大会述职,抓好述职前调查、述前准备、述职过程、组织评议、强化述后整改环节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深入有效实施,不走过场,该县建立了“四项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调整。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奖惩制,对评为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单位的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结合平常走访巡查、督查整改,帮助基层党组织找准和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基层党建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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