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落实责任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把发放收据工作作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专门抽调3名同志负责做好“特殊党费”收据的填写、核对和发放工作。坚决杜绝人员名单不清楚、上缴金额有误、收据填写不正确、发放党员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制作统一的“特殊党费”收据登记表和收据发放登记表,开具收据时必须对填写收据和编号进行核对验查,填写人和验查人分别签名,做到不漏开、不重开、不错开,发放收据时必须要有每一位党员的签收记录。收据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党委将表格书面加盖公章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做好留存备查。 三是严格把关工作环节。逐笔核对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提供的银行账单,确保“特殊党费”收缴情况不出差错,为收据发放工作打好基础。建立完善全县“特殊党费”交纳人员信息表,按照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元以上进行汇总。对汇总名单要求各党委再次进行人员姓名、交纳金额等情况核对,做到不误统、重统,确保上报金额与汇总报表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