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降低能耗和保护环境,我国正在有计划地关停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包括一些小型热电厂,还有一些地方不仅要关停小火电,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受到法律保护的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也不放过。陕西省在“十一五”环保规划中,也明确规定将关闭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机组。目前,渭南市现有的几个小火电及热电厂,其能耗高、厂用电大、污染相对严重;如:蒲城城西电厂,装机容量为2.55万千瓦,发电煤耗达510克/千瓦时,厂用电率达11%;澄城县电厂装机容量为2× 1.2万千瓦,发电煤耗达600克/千瓦时,厂用电率达10.11%;渭南热电厂装机容量为2×1.2万千瓦,发电煤耗达800克/千瓦时,厂用电率达12%—14%;白水县电厂装机容量为2×6000千瓦,发电煤耗达687克/千瓦时,厂用电率达14.3%;这些电厂能耗和厂用电率是我国火电厂平均能耗和厂用电率的2到3倍。因此,这些小火电及热电厂如果不采取新的举措,将会面临着生存的危机。
一、对小火电的一些考虑
目前,那些将被考虑关停的小火电,当初大部分却是符合国家项目审批程序建设的。国家从80年代开始,为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采取了鼓励地方建设电厂,“谁建设,谁受益”。各地为解决自身发展的电力供应问题,集资建设电厂。由于地方的资金制约和电力需求的限制,这些电厂基本根据集资地区的自身电力负荷需求确定的规模,而且热电联产项目比较多。从90年代初,由于国家建设资金非常拮据,贷款利息居高不下,为促进电源建设,国家进一步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支持社会办电的政策。应该说这些按照国家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基建项目审批持续建设的电源项目,对于中国经济的崛起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渭南市的这些小火电及热电厂,当时也是符合国家项目审批程序建设的,并为本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尽管许多电厂还没有达到当初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服役周期,但这些相对规模较小的电厂由于发电煤耗较高,已经不能适应国家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何处理好这些电厂,对于政府的执政能力是一个考验。 一些小火电如果是国有企业,政府发文拆了也就拆了,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也就可以了。但是,目前大量的小型电力设施已经实现民营化,产权属于普通公民所有。若是违规建设的项目政府强制拆除也不会面临法律问题,要是完全依照国家审批程序建设的项目,恐怕就未必会那么简单。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依靠交易方式来解决小火电的问题。依靠行政命令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希望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时,常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官员们疲于奔命,结果还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财富堆积的过程,而财富的堆积也就是能源的堆积。电厂要消耗能源,制造和建设电厂本身也是一个能源消耗的过程,制造发电机组和锅炉系统的钢材,建设电厂的水泥,以及施工过程都在大量消耗能源,将一座没有到达寿命周期的电厂拆除,对于能源系统而言未必是一个节能的举措。大型发电厂不是每一个工况条件下都是节能的,许多机组在低负荷状况下不仅不发电煤耗急遽增加,甚至还要向锅炉注入燃油以保持锅炉不致于熄火。将不同运行特点的电厂配置在电网不同的运行区间才可能使各种电厂都达到最佳的节能运行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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