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渭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新任市管干部档案质量,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参照《新任省管干部档案报送质量考评办法》,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质量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7日
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质量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的审核验收工作,确保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的质量,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验收的内容 档案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有无涂改、造假、装错材料的问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中央组织部指定的新型干部档案卷夹。 二、审核验收的标准 (一)档案报送及时 干部档案的原主管单位在新任市管干部任命后两个月内,必须将其档案按规定报送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干部档案室,报送时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转递单,拟报送的干部档案不得由干部本人自带或者第三方转交。 (二)档案内容真实 1、无涂改情况。档案内容不得出现涂改,若确因笔误造成的更改或经组织批准对档案内容进行的更改,应加盖组织审核确认章或有相应的组织说明。 2、无装入假证明、假学历的假材料情况。 3、无错装入其他人材料的情况。 (三)档案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一般应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规定需要收集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其中,必须具有的材料包括: 1、履历材料。按照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时间,须有1988年、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1999年的《干部履历表》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 2、任免材料。1991年以来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其中,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 3、考核材料 ⑴、干部档案中必须存入每年度考核考评材料; ⑵、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⑶、生育两胎以上(含两胎)的,须有任前计生鉴定。 4、学历、学位和培训材料 ⑴、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7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7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中等专科学历参照此项); ⑵、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⑶、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制件; ⑷、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党校学历证明; ⑸、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制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⑹、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⑺、1997年以来参加三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5、专业技术材料 ⑴、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等材料; ⑵、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申报)表、证书材料。 6、政治面貌。干部档案中应有能够反映其政治面貌的材料,是共青团员或曾经是共青团员的,须有入团志愿书;参加中国共产党及其他民主党派的,须有相关材料。其中,加入中国共产党较早的,须有1985年、1990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1990年本单位未进行党员登记的除外);中共党员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须有按规定补办的相关材料。 7、奖惩材料 ⑴、获市(市委、市政府)厅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审批表(呈报表); ⑵、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受过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于或撤销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 8、工资材料。1993年以后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9、其他与个人成长有关的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录用、聘用、转业、待遇、出国、被推选为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等等。 10、更改确认材料 ⑴、档案材料中出现年龄前后填写不一致的,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其年龄的材料; ⑵、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⑶、更改学历的,须有按规定经省教育厅或市以上干教办出具的认证材料。 11、档案目录必须建立电子文档。 (四)档案材料手续完备 凡规定需组织盖章或本人签名的材料,须有组织印章或本人签名;确需用复制件代替存档的,须在复制件上注明出处、复制人、复制时间,并加盖复制件出具单位的组织印章。 (五)整理符合要求 材料分类合理,排列有序;目录清楚、无粘贴涂改;类序号和页码填写准确;无乱孔、脱页情况。 (六)档案装具符合要求 必须使用中央组织部指定的新型干部档案卷夹报送档案。 三、审核结果的评定 对报送档案审核结果的评定,实行“单项否决”与全面评分(评分方法附件Ⅰ详见本网站下载专区:《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表》)相结合,分为三个等次。 (一)不合格 1、单项否决。即:档案中有涂改造假、装错材料、缺少1997年以来职务变动时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无档案转递单或者档案由本人、第三方转交等四种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档案。 2、按照《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档案。 (二)合格 没有“单项否决”情况,且得分为90至97分的,为合格档案。 (三)优秀 没有“单项否决”情况,且得分为97分及以上的,为优秀档案。 四、审核验收程序 (一)审核 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干部档案室收到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后,发现有单项否决之一的,登记情况后直接予以退回。无单项否决的,按照《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表》,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逐卷审核、评分,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初步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并详细填写《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登记表》(见本网站下载专区)。 (二)整改 初审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送单位反馈存在问题。报送单位应在接到反馈情况1个月内,将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对于不合格档案,由干部档案室负责人审定,退回报送单位,重新整改后再行报送。 (三)复审 由档案室负责人按照审核验收标准,3个工作日内对整改后的档案进行复审。复审仍存在问题的,按照审核要求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四)入库 对于经审核合格、优秀或经整改达到合格标准的档案,经信息中心主任审批,移交档案管理员,并填写《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入库登记表》,办理接收入库手续。 五、通报 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将根据报送和审核情况,对问题多、报送不及时或整改不积极的管档单位,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此办法由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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