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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5期】合阳四项措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www.wndj.org.cn 2008-7-10 16:26:01 肖海平 李颖锋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合阳县以贯彻落实“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一个法规性文件”为重点,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方式。制定推荐原则,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基层一线、注重先进优先)。规范推荐程序,重点完善乡镇、部门正职选用“三推荐”(全体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乡镇、部门党政正职集中推荐,缺职单位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实施严格考察,在坚持考察预告、“一述一评一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县委常委会票决制、任职公示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二是围绕科学考评干部政绩,实行目标承诺实绩公示制度。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重点围绕全县“六大建设重点”,从加强自身建设,突出项目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全民创业、优化服务环境、务实为民办事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领导干部着重从德、勤、能、绩、廉方面作出承诺。实绩公示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季度承诺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原因和改进措施等。目标承诺每年一次,时间在每年年初,实绩公示每季度一次,公示时间为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县委建立登记备案和经常性督查机制,动态掌握平时班子运行和干部工作情况,并加大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考察,为县委识人用人提供真实依据。围绕“推青选优”工作,建立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在年度考察中,通过干部群众民主推荐、组织评议、档案审查、部务会审核,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优秀后备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创卫、信访、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一线锻炼。积极选拔县级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选调生和专业人才培养选任力度。
    三是围绕激发干部活力,完善干部管理监督体制。坚持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干部交流制度,完善年度考核,干部任期,任职试用、末位淘汰、重大问题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对不称职不作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在乡镇和县级部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部投入到全民创业之中,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廉政、计生鉴定,经济责任审计,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审信息定期研究通报等制度,杜绝干部“带病上岗”。     

 

  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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