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将党建工作向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延伸。按照“简便灵活、方便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经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对暂无党员的企业,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努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对只有个别党员、一时难以单独组建党支部的企业,将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目前,全区已选派了15名街道党员到24家新经济、社会组织中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培养了36名入党积极分子,工在16家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党支部。 二是党建工作向社区单位延伸。制定了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议章程,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互助互利,结对共建。全区51个社区党组织均与辖区单位落实共驻共建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三是党建工作向社区在职学员延伸。制定了《关于实行社区党员“双理管理”的意见》,根据党员特长爱好,积极引导在职党员通过参加互助奉献服务队、共产党员责任区、共产党员情系社区先锋岗等活动为社区服务。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情况将由社区党组织记入《社区在职党员双同联系卡》,并定期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